虽无合同工伤也受保护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0-23 02:26) 点击:108 |
来沪打工的小邱,工作时手指被砸伤,可所在的公司却不认可他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在劳动仲裁未果的情况下,小邱向法院提起诉讼。日前,杨浦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小邱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为小邱补办招用工手续。 去年9月7日,小邱来到一幢大楼的工地上从事钢结构焊接工作,当时没签劳动合同。9月16日,邱发生工伤,右手中指被截去一节。事后,邱找到承建大厦20楼钢结构加层的楼梯制造有限公司,要求公司赔偿并认定为工伤。 可公司却称,公司确实承接了大厦加层安装业务,但又将该业务发包给侯某。小邱是侯请来的工人,公司从未见过小邱,更未与小邱约定工作时间及报酬,因此双方没有劳动关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楼梯公司将工程发包给侯,侯招用的小邱理应与公司建立用工关系,由公司承担责任。因此,小邱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办理招用工手续,法院予以支持。 企业规避劳动用工风险解决方案: 中人网联合中国人寿、平安保险、泰康人寿三大保险公司共同推出旨在规避企业劳动用工风险的团体保险产品。 劳动用工险:分别针对工伤意外、非工伤意外和交通意外三个保障计划;每人每年90元 IT无忧保险计划:针对IT行业的特性,量身制作的团体保险产品;每人每年130-1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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